本报讯5月8日至10日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、政治学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在北京共同举办“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”学术研讨会,就如何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健全廉政法制、加强权力监督进行了深入探讨。
与会人士认为,实现权力监督的法律化,是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。权力监督应当是内约与外约的统一,以基层组织系统内部的制度性内约来实现自律,以各种社会监督的外约来实现他律,而这些监督只有落实到法律和制度上,才能形成刚性的权力制约机制。
依法治官,是整治人事腐败的关键。与会同志说,改革干部人事制度,应当明确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,通过制定《干部任免错误责任法》、《干部失察责任法》等法律,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用人权的监督,维护人事的公正性,减少任免干部的随意性。
会议提出,加快司法体制改革,是减少司法腐败的当务之急。应保证司法独立,以确保司法的公正;实行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分开,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;严格法官任职资格,减少人数,提高素质,以建立一支精干、高效的法官队伍;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,允许公民自由旁听,以加强审判的社会监督;完善人大司法监督制度,避免个案干预,以保证人大监督的权威性。 (李林)